近日,天津市工商聯聯合市青年聯合會、市律師協會共同舉辦“振民營經濟、促青商發展”民營經濟促進法分享交流會。天津市工商聯主席、市總商會會長婁杰出席并講話。
宣講中,天津市律師協會會長牛同栩從民營經濟促進法的立法背景與進程、立法程序與框架、實施保障措施、法治建設意義等方面對民營經濟促進法進行深入解讀。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立案一庭有關負責人、市人民檢察院民事檢察部有關負責人結合工作實際和案例,分別以“發揮審判職能作用,用法治方式服務保障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擔當作為、充分履職,作民營經濟發展的保護者促進者”為題作分享交流,開展法治警示教育。互動問答環節,青年商會企業家和青年律師踴躍提問,現場討論深入,氣氛熱烈。天津市青年商會副會長、黨支部書記張喜艷代表青年企業家發言,她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鼓勵青年企業家勇于創新、敢于擔當,積極投身國家建設和社會發展中。作為青年一代企業家,要以技術創新為矛,在新賽道上搶占先機,以法治文明為盾,在合規經營中穩健前行。
婁杰表示,民營經濟促進法是一部具有基礎性、綜合性和促進性特征的法律,要深刻學習領會重要意義,將學習宣傳貫徹民營經濟促進法與學習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的重要講話精神結合起來,堅定不移聽黨話、跟黨走。年輕一代民營企業家要自覺守法經營,遵守各方面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企業治理結構和管理體系,逐步建立和完善現代企業制度,切實做到“胸懷報國志、一心謀發展、守法善經營、先富促共富”,守好遵紀守法的底線;工商聯要聚焦主責主業,繼續做好民營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引領和法治素養提升工作,積極參與天津市相關立法工作,以工商聯之為促進天津市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
天津市委統戰部、市工商聯、團市委統戰部、和平區工商聯、團和平區委、市青年商會及各區青年商會有關負責同志,市青年商會企業家代表、市青聯委員代表、市律師協會青年律師代表共計70余人參加活動。(席昱梅)
(編輯 牛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