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民營經濟促進法,作為山西省工商聯副主席,同時也是一家扎根山西的醫療信息化科技企業負責人,我對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深感振奮。這部承載著國家意志的基礎性法律,以多個“第一次”的歷史性突破,為民營經濟發展注入制度性信心——首次將“兩個毫不動搖”“兩個健康”寫入法律,首次確立民營經濟法律地位,首次明確高質量發展作為國家長期方針,從政策層面的“精準施策”升華為制度層面的“剛性保障”,這不僅是立法層面的里程碑,更是對民營企業“自己人”身份最有力的法治確認,再次讓民營企業吃下發展“定心丸”。
民營經濟促進法的出臺,就像一場“及時雨”,讓民營經濟在中國式現代化征程中扎根更深、生長更活躍。在醫療信息化這一技術密集型領域,我深感其帶來的三大價值維度:公平競爭機制為創新掃清障礙,法律專章規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和公平競爭審查機制,破除醫療數據共享、智慧醫院建設等領域的隱性壁壘,讓科技型企業真正實現“資質平等、機會均等”;投資融資促進政策破解發展瓶頸,針對醫療信息化研發周期長、投入大的特點,法律明確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工程,這與央行近期提出的完善融資配套機制形成政策閉環,為企業攻克醫療AI、區塊鏈應用等“卡脖子”技術提供資金保障;權益保護體系筑牢發展根基,法律對行政強制措施的程序性規范,特別是禁止利用刑事手段干預經濟糾紛的規定,讓企業家能心無旁騖投入“互聯網+醫療健康”等民生領域的創新實踐。
民營經濟促進法直擊行業痛點,切實維護民營經濟利益,為民營企業“放開手腳,輕裝上陣,專心致志搞發展”提供了可靠的法治保障。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部法律的誕生,恰似給民營經濟裝上了“法治導航儀”。我們堅信,只要沿著法律標定的航向,把制度優勢轉化為創新動能,民營經濟必將書寫出更壯麗的高質量發展篇章。
(編輯 牛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