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評論員】4月30日,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營經濟促進法》(下稱“民營經濟促進法”),自2025年5月20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第一部專門關于民營經濟發展的基礎性法律,從制度和法律上把對國企民企一視同仁平等對待的要求固定下來,在我國民營經濟發展史和立法史上具有重大現實意義和深遠歷史意義。
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切實依法保護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合法權益”。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第一次將“毫不動搖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毫不動搖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寫入法律,第一次明確民營經濟的法律地位,第一次明確規定促進民營經濟持續、健康、高質量發展,是國家長期堅持的重大方針政策。這些規定與憲法關于社會主義基本經濟制度的規定相貫通,把黨中央一貫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方針政策用法律形式固定下來,有利于推動支持和保障民營經濟發展的法律制度融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將為民營企業迸發創新活力、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強法治保障。
民營經濟發展向前一步,民營經濟法治建設就要跟進一步。新時代以來,從頒布實施我國首部民法典,到出臺刑法修正案;從頒布實施優化營商環境條例、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條例,到修訂公司法、中小企業促進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系列法律法規,涉企法律體系逐步完善,民營經濟法治建設持續推進,積累了豐富成果。面對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和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對法治建設提出的更高要求,民營經濟促進法將新時代以來黨中央關于促進民營經濟發展的重大方針政策和重要舉措上升為法律規范,用法治方式及時鞏固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民營經濟發展成果,將民營經濟法治建設提高到新水平,推動民營經濟法治建設形成了完整體系,增強了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的法治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法治中國前行的每一步,都需要印刻下對民營經濟的呵護。促進民營經濟高質量發展,需要更好發揮法治固根本、穩預期、利長遠的作用。在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強國建設、民族復興偉業新征程上,必須積極回應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法治需求,進一步強化民營經濟發展壯大的法治保障。民營經濟促進法緊扣時代脈搏,回應各方關切,從公平競爭、投資融資促進、科技創新、規范經營、服務保障、權益保護、法律責任等方面作出規定,將進一步優化民營經濟發展環境,保證各類經濟組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促進民營經濟健康發展和民營經濟人士健康成長,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發揮民營經濟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
問題是時代的聲音,也是立法實踐的起點。民營經濟促進法的鮮明特色和時代生命力,在于直面民營經濟發展面臨的痛點、難點問題,積極回應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訴求。針對一些領域對民營企業設置不合理限制的問題,規定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包括民營經濟組織在內的各類經濟組織可以依法平等進入;針對民營企業在參與國家重大戰略上尚存隱性壁壘的問題,明確支持民營經濟組織參與國家重大戰略和重大工程;針對亂收費、亂罰款、亂檢查、亂查封以及拖欠民營企業賬款問題,規定禁止違法實施收費、罰款或攤派財物,規范異地執法行為,規范政府履約踐諾,加強賬款支付保障……一系列規定以立法穩預期、強信心,破難題、除積弊,必將為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提供穩穩的安全感,激發民營企業的內生動力和創新活力,激活民營經濟“一池春水”。
“天下之事,不難于立法,而難于法之必行?!狈傻纳υ谟趯嵤?,法律的權威也在于實施。社會對法治的感知和理解,集中于法律的實施環節。在法治軌道上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各級政府、執法機關、有關組織要進一步強化法治思維、提高法治素養、提升法治能力,完整、準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發展民營經濟的方針政策,既鼓勵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壯大,又注重加強規范引導,保證法律出臺實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廣大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要堅持依法經營,提高法治意識,積極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自覺履行社會責任。鼓勵支持不是偏愛偏袒,我國是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各類所有制企業的違法行為,都不能規避查處。
工商聯是黨和政府聯系民營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是政府管理和服務民營經濟的助手,是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打交道比較密切的部門,也是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感知黨和政府支持力度和溫度的一把尺子。各級工商聯要立足職能定位,發揮優勢特點,在推動民營經濟促進法實施上主動作為、擔當有為。
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民營經濟促進法堪稱法治現代化的重要標志,必將成為新時代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文明的重要基石。以高水平法治為民營經濟發展壯大保駕護航,民營經濟發展信心更足、預期更穩,將為經濟穩增長注入強勁動能,為統籌國內經濟工作和國際經貿斗爭貢獻力量,以自身的高質量發展助力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ň庉?牛暢)